前陣子收到健保局來函告知,有關特約交付機構醫療費用點數申報格式之原處方就醫序號欄位IDd43,該欄位署本部近期內將進行申報檢核作業,由於特約交付機構對於該欄位填報仍多有錯誤或空白等情形,為免日後藥局填報錯誤造成退件,影響權益應請正確填載該欄位。
看到這樣的公文總覺得健保署應該先要求醫院或診所端能夠將正確的資料寫入處方箋,這樣藥師們收到處方箋鍵入資料時才能完整填入,果真在FB及LINE社群上,許多藥師都有相同的感受,大家都可以配合,唯獨醫院端資料不齊全,導致基層達不到健保署要求,健保單位在退件之前,應設身處地為基層想想,為什麼基層達不到政府的要求,健保局的規定又不難,最難的IC卡上傳大家都達成了,鍵入卡號豈是難事,應要求的應該是資料提供者,將卡號列為必定出現的資訊或事先登錄健保卡內讀取資料時一併帶出,這樣也可省略資料的輸入。
現行的藥局並非人力都很充足,健保IC卡上傳已經較以往費時,若還要打電話詢問健保卡序,等候時間更費時,還有門診休息,電話無法播通的問題,這樣也無法得知卡序,還有藥品使用問題及衛教,想必患者領藥較以往需要更多的時間,期盼健保署的長官能深入了解並輔導基層,如何能夠更正確、省時、安全的完成民眾領藥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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