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外電近日報導,高劑量使用紅血球生成素 Erythropoeisis Stimulating Agent (ESA) 治療病人,可能加重心臟和腎臟方面風險,尤其是患有慢性腎臟疾病者。
經查,衛生署核准紅血球生成素藥品許可證共 28 張( 10 張主成分為 darbepoetin , 18 張主成分為 epoetin alfa ),且所核准藥品說明書中已載明「 ...腎臟病患者,血紅素濃度值必須控制在 12 g /dL 以下以避免心血管的併發症, ...當血紅素濃度值超過 12 g /dL ,應調降劑量 ...」。並且衛生署曾於 95 年 11 月 17 日 及 96 年 3 月 15 日 發布新聞,提醒醫師為病人處方紅血球生成素,應謹慎監視其血紅素濃度及其安全相關資訊。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提醒醫師及醫療人員,為病人處方該藥品時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 1 )使用 ESA 期間應謹慎維持病患之血紅素濃度於 10 ~ 12 g /dL ;當調整治療劑量時,應每星期檢測血紅素濃度 2 次,並持續 2 ~ 6 星期;當病患血紅素濃度在任何 2 星期內增加 1 g /dL 時,應調降病患治療劑量。
( 2 )對於慢性腎衰竭病患( Chronic renal failure, CRF ),開始以 ESA 治療後每星期應檢測血紅素濃度 2 次。
( 3 )對於癌症或以 zidovudine 治療的 HIV 患者,自開始以 ESA 治療後每星期應檢測血紅素濃度 1 次。
( 4 )對於有心血管疾病或高血壓病史者,使用 ESA 治療期間應嚴密監視其血壓指數。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 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 ,網站:http://adr.doh.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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