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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晒暉有限公司販售之「台大醫用氧氣(短期使用)」及「台大醫用氧氣」產品(產品批號詳見藥物回收明細表)藥品回收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19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31833858號
 
 

 

  主旨:有關晒暉有限公司販售之「台大醫用氧氣(短期使用)」及「台大醫用氧氣」產品(產品批號詳見藥物回收明細表)藥品回收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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