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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違反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裁罰基準」。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風險管理組
   日期:10月28日
 
   

 

 

 

修正「違反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裁罰基準」,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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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0月27日部授食字第1051104939號令
「違反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裁罰基準」修正規定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