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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黃氏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艾翠麗凝膠0.06%(氫偶素)(衛署藥製字第038073號)」藥品,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認定屬第2級危害應予回收藥品乙案,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健保審字第1040007282號
 
   

 

 

 

 主旨:有關黃氏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艾翠麗凝膠0.06%(氫偶素)(衛署藥製字第038073號)」藥品,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認定屬第2級危害應予回收藥品乙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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