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最近經常配合檢調、警察、海巡單位至各地稽查非法藥物,查緝重點在於杜絕偽、劣、禁藥流通市面,未經核准而擅自製造者、主治效能與核准內容不符者、非具藥商(師)身分從事藥物廣告、調劑或販售等情事,期能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衛生局長鄭鴻藝表示,截至目前為止,聯合稽查小組共查獲不法業者聚眾說明會及非藥事人員調劑藥品的違規案件共計34案,其中情節嚴重者已移送地檢署偵辦。
鄭鴻藝呼籲傳播媒體應遵守規定,亦即不具藥商(師)身分者不得為藥物廣告,否則就違反藥事法第65條,可處新台幣20至500萬元罰鍰,希望業者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
鄭鴻藝指出,衛生局持續加強宣導如何辨識合法的藥物,俾能確保身心健康,例如檢視衛生署藥物許可證字號、辦識藥物許可證字號真偽的網址、落實正確用藥5不原則(包括不信神奇療效的藥、不吃別人贈送的藥、不買地攤、夜市、網路及遊覽車上販售的藥、不推薦藥給別人),讓各種偽藥、禁藥及劣藥消聲匿跡。
最近,對於衛生局查獲的違規藥品案件,以非藥商身分而自行販售廣告藥品、贈送藥品、以誇張廣告詞引誘民眾購買等類型的違規行為最常見;尤其是攤商設攤流動率極高,衛生局對其動向更加難以掌握,只有商請派出所員警在地監控、加強查緝成效。
鄭局長認為,衛生局人員稽查藥品非常辛苦,許多不符藥事法規定的情節雖已屬實,惟現場仍有鄉親對稽查人員不諒解,批評多管閒事、擾民等,讓承辦人員士氣大受打擊;因此他呼籲鄉親,要理性看待非法藥物的嚴重性,協助衛生局打擊不法業者,為營造健康生活共同建構嚴密防火牆,以保障民眾生命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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