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101年藥事機構照護藥師培訓課程照護藥師培訓課程(台北場)
※時間:2012/10/20(六)、2012/10/21(日)、2012/10/27(六)、2012/10/28(日)共計四天32小時(請參閱每日課程時間)
※課程地點:新北市藥師公會會館(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46號8樓)
※筆試資格:
藥師需全程參與培訓課程才能取得筆試資格,筆試時間為課程第四天的最後一小時,包括十題選擇題(每題8分)及一~二題簡簽題(20分),總得分75分以上者視為及格。
備註:筆試及格後3個月內需完成口頭案例報名(包括實習)
※暨筆試及格後,實習、口頭報告須知:
筆試及格者若需要實習,須向各縣市藥師公會報名,以安排至醫院、長照機構或居家做實習。實習至少五個病人,費用1,000元繳交給該縣市藥師公會,由該公會安排實習地點。實習指導藥師須負責指導病例之評估、擬定照顧計畫、安排追蹤、同時每一案例書寫一份照護報告(全聯會格式),以及指導口頭報告之準備。
已服務於醫院、長照機構或居家機構之藥師可選擇不參加實習,但一定要繳交五份案例的書面報告(用全聯會的「居家照護報告書」形式)才能報名口試,口試通過後由藥師公會全聯會發培訓及格證明。
※培訓後續事宜:
一、欲獲得藥事照護資格皷,須筆試通過、實習後再經兩個案例口頭報告,及格後頒發證書,有效期限兩年。(資格延續辦法,請參考藥事照護發展中心網站)
二、欲參與執行健保局之高診次藥事居家照護計畫者,必須符合於服務兩人執業之社區健保藥局,並於口頭報告及格後填寫【藥事人員服務申請表】。(相關事負請參考藥事照護發展中心網站)
※報名方式:
請參閱附件檔案(課程內容及報名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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