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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藥事機構照護藥師培訓課程照護藥師培訓課程(台北場)

發表於
   課程名稱:101年藥事機構照護藥師培訓課程照護藥師培訓課程(台北場)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協辦單位:
   主  持  人:
   報名資格:
 
   

報名資格:報名資格: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園縣藥師公會員藥師公會員各70名,其他縣市藥師於報名後,會先列入補單中(本培訓課程依本培訓課程依FDA計畫規定辦理計畫規定辦理)

   課程日期:2012/10/20、2012/10/21、2012/10/27、2012/10/28
   課程時間:請參考每日上課時程
   報名須知:
 
   

※課程名稱:101年藥事機構照護藥師培訓課程照護藥師培訓課程(台北場)

※時間:2012/10/20(六)、2012/10/21(日)、2012/10/27(六)、2012/10/28(日)共計四天32小時(請參閱每日課程時間)

※課程地點:新北市藥師公會會館(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46號8樓)

※筆試資格:

藥師需全程參與培訓課程才能取得筆試資格,筆試時間為課程第四天的最後一小時,包括十題選擇題(每題8分)及一~二題簡簽題(20分),總得分75分以上者視為及格。
備註:筆試及格後3個月內需完成口頭案例報名(包括實習)

※暨筆試及格後,實習、口頭報告須知:

筆試及格者若需要實習,須向各縣市藥師公會報名,以安排至醫院、長照機構或居家做實習。實習至少五個病人,費用1,000元繳交給該縣市藥師公會,由該公會安排實習地點。實習指導藥師須負責指導病例之評估、擬定照顧計畫、安排追蹤、同時每一案例書寫一份照護報告(全聯會格式),以及指導口頭報告之準備。
已服務於醫院、長照機構或居家機構之藥師可選擇不參加實習,但一定要繳交五份案例的書面報告(用全聯會的「居家照護報告書」形式)才能報名口試,口試通過後由藥師公會全聯會發培訓及格證明。

※培訓後續事宜:

一、欲獲得藥事照護資格皷,須筆試通過、實習後再經兩個案例口頭報告,及格後頒發證書,有效期限兩年。(資格延續辦法,請參考藥事照護發展中心網站)
二、欲參與執行健保局之高診次藥事居家照護計畫者,必須符合於服務兩人執業之社區健保藥局,並於口頭報告及格後填寫【藥事人員服務申請表】。(相關事負請參考藥事照護發展中心網站)

 

※報名方式:

請參閱附件檔案(課程內容及報名教學)

   課程大綱:
 
   
101年10月20日
時間 主題 時數 講師
08:30-11:00  藥事照護之執行  3 譚延輝
11:10-12:00  社區藥局內專業服務  1 譚延輝
13:20-14:10  老人用藥評估工具簡介  1 吳如琇
14:20-15:10  管灌投與藥物時之潛在用藥安全議題  1 吳如琇
15:20-17:00  藥物諮詢及溝通技巧  2 李季黛
101年10月21日
時間 主題 時數 講師
08:30-10:10  常見呼吸道疾病處方判讀及處置  2 王瑩玉
10:20-12:00  病歷導讀與檢驗數值判讀  2 王婷瑩
13:30-14:20  疑似藥物不良反應的評估與通報  1 陳文雯
14:30-17:00  常見心血管疾病處方判讀及處置  3 張展維
101年10月27日
時間 主題 時數 講師
08:30-10:10  常見腎臟疾病處方判讀及處置  2 焦鈺茹
10:20-12:00  老人之藥物副作用/交互作用介紹及處理  2 鄭桂如
13:30-14:20  藥事照護書面報告繕寫  1 黃畹藀
14:30-17:00  常見新陳代謝疾病處方判讀及處置  3 黃畹藀
101年10月28日
時間 主題 時數 講師
08:30-10:10  護理長照機構藥事作業規範(包括藥品管理通則)  2 楊淑瑜
10:20-12:00  衛生署年度專題:失智症  2 楊淑瑜
13:30-16:00  常見精神科及神經內科疾病處方判讀及處置  3 陳淑梅
16:10-17:00  筆試  1 ----- 
   聯絡人: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李莉君 專員
   電話:(02)2595-3856 分機 112
   傳真:(02)2599-1052
   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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