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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明有關美國McNeil藥廠(嬌生集團)自主回收RISPERDAL® (Risperidone) 3mg及2mg錠劑,國內並未輸入該公司美國生產線所回收的藥品

發表於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記者:
   日期:100年06月19日
 
   

 

 

 

美國嬌生集團於 2011 年 6 月 17 日 發布藥品回收訊息,該公司之 McNeil 藥廠自主回收 RISPERDAL ® (Risperidone) 3mg2m g 錠劑 ( 批號 3m g: 0GG904 、 2m g: OlG175) ,回收原因為消費者反映產品有異味,因此該公司回收上述批號產品。

經查,衛生署核准衛署藥製字第 040710 號及第 040709 號 理思必妥錠 3 公絲及 2 公絲(瑞斯酮) RISPERDAL 3mg & 2mg(Risperidone) ,核准適應症為「精神異常引起之相關症狀」,廠商為嬌生股份有限公司,復查衛生署核准該藥品之生產線為臺灣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本次回收藥品之美國生產線不同,該等回收批號藥品並未進口國內,因此請民眾放心。

為確保藥物安全與醫療效能,衛生署已建置藥物安全監測機制,即時監視國內、外藥物安全訊息,除設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及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之外,並對於藥物之安全性與療效亦隨時進行再評估,如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之發生,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 ,網站: http://adr.doh.gov.tw 。如發現藥物不良品時,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品通報專線02-2396-0100 ,網站: http://recall.doh.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