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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涉販售醫療用口罩,桃衛追查

發表於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記者:李明朝
   日期:101年02月11日
 
   

 

 

 

早晚溫差大,稍有不慎就罹患感冒,部分民眾為避免傳染給家人都戴著口罩;有人認為這個時機賣口罩有商機,就上網販售;桃園縣衛生局表示,由於販賣醫療用口罩必須領有藥商許可,沒有許可販賣,違反藥事法,將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

受到天氣變化,患有感冒等症狀民眾不少,一般來說,醫師除了建議按時服藥、在家休息之外,也都希望能戴起口罩來避免傳染給家人。

但是,桃園縣衛生局最近在網路巡邏時,發現有民眾販賣醫療用的口罩,根據食品藥物管理科連恆榮科長表示,販賣醫療用口罩,必須取得藥商許可證,如果沒有取得許可販售,已經違反藥事法的規定,將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民眾如果需要購買醫療用口罩,連恆榮科長建議應該要到領有藥商許可證的藥局、藥妝店等地點購買。

連恆榮科長還是提醒民眾,網路上有些商品是不能公開販售,民眾上網拍賣前,可以向衛生局來洽詢,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