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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香港發布消費警訊,聲稱來源地於瑞士「Balma-Baby麥麩護理系列天然麥麩嬰兒沐浴露」及澳洲「NUK嬰兒洗髮露」等2項化粧品,檢出生菌數過高,為高保消費者之健康與權益,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切勿販賣,以防觸法,請 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臺北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99年11月25日
   發文字號:北衛藥字第0990162370號
 
   

 

 

 

主旨:
有關香港發布消費警訊,聲稱來源地於瑞士「Balma-Baby麥麩護理系列天然麥麩嬰兒沐浴露」及澳洲「NUK嬰兒洗髮露」等2項化粧品,檢出生菌數過高,為高保消費者之健康與權益,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切勿販賣,以防觸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劇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99年11月17日FDA器字第0991617262號函辦理。
二、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發布消費訊息,聲稱來源地於瑞士「Balma-Baby麥麩護理系列天然麥麩嬰兒沐浴露(Balma-Baby Swuss Natural Baby Bath)」及澳洲「NUK嬰兒洗髮露(NUK Hypoallergenic Mild Baby Shampoo with Chamomile and panthenol)」等2項化粧品,分別檢出7,300 CFU/g 及 30,000 CFU/g 的生菌數,因生菌數過高,可能影響人體健康。
三、為確保化粧品之品質及消費者之使用安全,衛生署已於94年9月間公告訂定「化粧品中衛生物容許量基準,規範生菌數容許量如下:
(1)嬰兒用、眼部周圍用及使用於接觸黏膜部位之化粧品必須在100 CFU/g 或mL以下。
(2)其他類化粧品必須在1000 CFU/g 或mL以下。且不得檢出大腸桿菌(Escherichia coli)、綠膿桿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或金黃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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