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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執行本署「戒菸服務補助計畫」,開立戒菸輔助用藥時,請依修正後之「戒菸服務用藥原則」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29日
   發文字號:國健教字第1130761060A號
 
 

 

  主旨:有關執行本署「戒菸服務補助計畫」,開立戒菸輔助用藥時,請依修正後之「戒菸服務用藥原則」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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