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查貴院尚未完成113年戒菸服務特約機構及契約調劑藥局續約,請依限於112年10月31日前完成續約,俾利113年度賡續提供戒菸服務,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健字第1121946922號
 
 

 

  主旨:查貴院尚未完成113年戒菸服務特約機構及契約調劑藥局續約,請依限於112年10月31日前完成續約,俾利113年度賡續提供戒菸服務,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