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NTPA012 在 2021, 十一月 2 - 17:31 發表
課程名稱:新北市藥師公會「長照個案用藥問題跨專業個案討論會」(注意:自110年11月03日(三)下午13時30分開放報名,額滿請看網站公告) | ||||
主辦單位:新北市藥師公會 | ||||
協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
主 持 人:新北市藥師公會 鄭文柏 常務理事 | ||||
報名日期:110年11月03日(三)13:30至11月07日(日)18:00(額滿即止) | ||||
報名名額:限70位(開放外縣市藥師及長照服務人員報名) | ||||
上課時間:110年11月10日(三)09:00 – 12:00(08:30報到) |
||||
上課地點:新北市淡水區五里市民活動中心多功能活動空間(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65號) |
||||
認證點數:(申請中) | ||||
費用:免費 | ||||
餐點:不提供餐點 | ||||
講義:提供電子講義 | ||||
報名對象:本會會員及新北市及台北市長照服務人員參加 | ||||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70位):以google表單報名(https://reurl.cc/dxOx7V )※恕不受理電話/e-mail/傳真報名,報名資料將透過填寫之電子郵件寄送課程資訊,請注意電子郵件訊息。 | ||||
報名注意事項: 1、上課學員必須參與全部課程,勿遲到早退以示尊重講師(Q&A亦屬課程一部分,請勿提早簽退,以免影響上課秩序)。 2、上課後「半小時內」未簽名報到者,或當日未簽退者,無法給予當次課程學分。如不能配合上課時間者,請勿報名參加,謝謝。 3、課程需於報到時紙本簽到1次、課程結束後紙本簽退1次,若未於時間內刷卡,不予補刷,敬請配合。 4、 限報名藥師本人上課,簽到須本人親簽,若發現代簽上課,視為曠課不給予學分。 5、 報名後如因故無法出席,須於開課前五天請假。未請假:取消當年度免費參與本會免費繼續教育課程之資格。 6、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會之規定為基準,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將不另行通知,敬請隨時注意網站公告。 |
||||
備註: 1、為保持上課場所空氣品質,空調冷暖感受不一,請自行攜帶保暖衣物 2、場地備有茶水,為響應環保,本會不再提供紙杯,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3、為避免影響上課品質及他人上課權益,上課期間請勿使用手機或大聲喧嘩 4、交通、停車請自理。 5、請注意簽到、簽退時間並確實簽到,避免發放學分時造成困擾 6、本次繼續教育學分須完成全部課程方可授予,如有缺席者則全課程學分皆不予以發給,敬請注意。 7、本會持續教育課程不發給紙本學分證明,請學員自行於110年11月24日後至衛生福利部積分管理系統查詢。若查詢結果發現有登錄錯誤或異常,敬請於110年12月08日前告知本會,逾期不再受理學分變更。 8、因應武漢肺炎疫情防疫,請學員當日務必自備口罩,並全程配戴口罩。 9、課程前若有疫區旅遊史,請依照政府規定(如自我隔離),隔離期滿前勿參與課程。 10、如疫情嚴重,為避免群聚感染,本會將取消該活動,敬請見諒! |
||||
承辦人:新北市藥師公會 - 蔡專員(02)2278-3277分機18 | ||||
課程大綱:藥事人員繼續教育、長照教育積分 專業課程3.2點,合計3.2點 ※請務必確實簽到、簽退,俾利會務人員登錄「醫事人員繼續教育學分」 |
||||
1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 | ||||
起訖時間 | 課程題目 | 講師姓名 | 課程類型 | 積點 |
0830-0900 | 簽到 | |||
0900-0950 | 藥師於長照相關服務中的角色 | 鄭文柏 藥師 |
專業課程 | 1 |
0950-1000 | 休息 | |||
1000-1100 | 個案管理師及藥師如何協作解決用藥問題 |
張均儀 藥師 |
專業課程 | 1.2 |
1100-1110 | 休息 | |||
1110-1200 | 跨專業個案討論及分享 |
全體講師 |
專業課程 | 1 |
1200-1220 | 簽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