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家中是否有過期、剩餘的管制藥品?您都如何處理這些藥品呢?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藥署)提醒,民眾家中若有過期或剩餘之管制藥品,其回收方式和一般藥品會有所不同,管制藥品需特別交回原開立處方的醫療院所或藥局等機構回收處理,不可任意丟棄。
醫療常使用的佐沛眠(Zolpidem)、舒樂安定(Estazolam)、氟硝西泮(Flunitrazepam)、溴西泮(Bromazepam)等鎮靜安眠類藥品及嗎啡(Morphine)、吩坦尼(Fentanyl)等成癮性麻醉藥品皆屬管制藥品,依法限供醫藥及科學上之需用,倘流為非法使用,即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稱之毒品。
為防範管制藥品流為非法使用,您退回之藥品如有管制藥品,醫療機構會詳實將其日期、品名及數量登錄於「管制藥品回收登記簿」(下稱登記簿),且由退回者及點收者簽名;並將回收之管制藥品集中保管,加註特別標示,與調劑用之管制藥品分開存放。回收之管制藥品,醫療機構應報請轄區衛生局(所)會同銷燬,並記錄於登記簿;醫療機構如被查獲有來源不明之管制藥品,則依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處分。
食藥署再次呼籲,民眾於就醫後所攜回的藥品,必須依照醫師指示服用,避免重複看診與重複領藥,以減少藥品及醫療資源之浪費,並切勿購買、使用來路不明的藥品,才能保障自身用藥安全。(管制藥品品項可至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業務專區/管制藥品/管制藥品的管理/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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