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開放藥物回收案件線上登錄功能
一、為強化藥品及醫療器材之回收管理,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
統」(以下簡稱本系統)中建置「藥品回收作業」及「廠商醫材回收通知」等2項功能(相關操作方式
詳參http://qms.fda.gov.tw/tcbw/,廠商回收作業操作步驟)。
二、如尚未申請本系統之使用帳號者,請至系統登入畫面(http://qms.fda.gov.tw/tcbw/)下載「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廠商帳號申請暨管理辦法及權責須知」,並於填寫完畢後行文至該署。
三、若在使用上出現問題,請聯繫以下承辦人:
(一)藥品問題:(02)2787-8000轉7412、7416
(二)醫材問題:(02)2787-8000轉7572、7519
(三)資訊問題:(02)2715-2222轉326
附件:藥物食品化妝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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