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公會全聯會承接衛生福利部「105年度長期照護醫事人員課程繼續教育計畫」將舉辦二場「長期照護Level 1 醫事人力共同課程」及四場「長期照護Level 2 藥事人員專業課程」,場次表如右,各場次開課前一個月於台灣藥事資訊網(TPIP網站)開放網路報名。
長期照顧服務法於104年6月3日公告,依該法第3條第4款之定義:「長照服務人員指經本法所定之訓練、認證、領有證明得提供長照服務之人員。」目前衛生福利部照護司所規劃之長期照護之專業人員培訓分為Level 1、2、3。Level 1是提供給所有長照領域人員「基礎長照理念及相關法規」的共通課程。Level 2專業課程乃由各專業領域自訂強調專業照護能力。Level 3 則為強化與其他專業人員溝通及跨專業整合能力的課程。
因應長期照顧服務法自公告後兩年施行,長期照護服務需求將大幅增加,近日藥師公會全聯會已接到許多藥師來電表示「其服務的醫院或機構要求藥師需有 Level 1 及2 的資格證書,方准予提供某些專業照護」,故此,尚未取得Level 1或2的藥師,務必把握全聯會所舉辦課程。而今年Level 3 整合性課程由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承接衛福部計畫舉辦,該會表示:本年度預計共辦14場,首場訂於7月底在花蓮舉辦,近期將會公告課程。藥師敬請密切注意該協會網站公告http://www.ltcpa.org.tw/about/aboutus-100.php。
(本文作者為藥師公會全聯會藥事照護發展中心副執行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