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表示,C肝新藥是否納入健保給付,必須先經過「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討論;假使新藥納入健保給付,以致對健保財務造成重大影響,也須提送全民健康保險會協商,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將依協商結果辦理。
健保署研擬將研發的C肝新藥納入健保給付,預估十年花費約八百億元,部分醫界反映C肝新藥預算有低估之虞。為維持健保財務穩定及保障國人就醫權利,立委邱志偉近日請衛生福利部擬將新藥納入健保給付,恐有擠壓國人醫療需求的疑慮,提出具體的說明,並針對另列「專款專用」可行性進行評估。
衛福部上周回應,C型肝炎治療新藥是否納入健保給付的給付決策,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二條規定,需經專家學者、被保險人、雇主、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等代表組成,召開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經考量人體健康、醫療倫理、醫療成本效益及保險財務等因素,做出是否納入給付之決定,假使審議結果是同意納入給付,則其給付價格及給付條件還需經廠商同意供貨,方可正式納入健保給付。
衛福部強調,健保資源有限,醫療需求無窮,民眾生命無價,且各類疾病進程、治療方式與治療結果各不相同,因此該如何合理分配及使用有限的資源,以及給付的公平性等,一直是各界關切重視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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