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擬將十三種常見處方藥轉為指示用藥,讓民眾在藥局就可購買。屆時民眾若有輕微頭痛、過敏等症狀,可直接到藥局買。
食藥署藥品組長劉麗玲表示,目前該署擬出的十三項藥品清單是由「指示藥品及成藥諮議小組」篩出,均為國內醫療院所使用逾十年且無嚴重不良反應的藥物,且部分歐美國家也將這類藥物改列指示藥,預計最快六月即可重新歸類為指示用藥。
雖然多數藥師贊成,但也有部分醫師及民間團體質疑,若民眾用藥知識不足,或藥師沒有積極把關,造成民眾亂吃藥,進而引發副作用,這些問題該找誰負責?
台北市藥師公會常務理事沈采穎、張文靜均表示,指示用藥並非沒副作用,而是不適感較低;國人太依賴醫師,若小病可到藥局向藥師諮詢、買藥自我藥療,不但方便,還能避免醫療院所環境交叉感染。不過,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認為,國人自我藥療概念貧乏,自認感冒進藥局,就直接要求買綜合感冒藥,坊間藥師也不會多做詢問。食藥署應要求藥廠把藥品說明書做得更細緻,讓民眾更能理解,才不會吃出問題。
萬芳醫院家醫科主治醫師陳柏臣表示,食藥署稱十三項處方藥「無不良副作用」,可能是因有醫師事先把關,才能降低藥物副作用,除非食藥署能拿出研究報告,證明藥物反應安全度高,不然就有圖利藥廠之嫌。
「連坊間常見的普拿疼、魚油,在美國都發生不少吃死人案例。」陳柏臣舉例,阿斯匹靈(Aspirin)可預防血管栓塞,但只要一百毫克劑量就會傷胃,引發出血或胃潰瘍。以往都能找到開藥醫師負責,「若處方藥改指示藥,民眾出了問題,能找藥師負責嗎?還是民眾自認倒楣?」他呼籲食藥署應做好配套措施。
劉麗玲表示,目前所擬將改列指示用藥的品項,食藥署還會開會全盤評估。振興醫院藥劑科組長常宏傳叮嚀,有慢性疾病、腎臟病、胃潰瘍的病人,或是老人、孕婦及幼兒,在買藥之前一定要問醫師及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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