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檢送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第4條、第8條及第3條附件一隻發布令影本1份,請 查照轉知所屬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30046304號
 
   

 

 

 

主旨 :檢送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第4條、第8條及第3條附件一隻發布令影本1份,請 查照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