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函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33項藥品賦形劑變更。經評估需重新執行BE試驗」之用藥安全資訊,詳如附件資料,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23254683號
 
   

 

 

 

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33項藥品賦形劑變更。經評估需重新執行BE試驗」之用藥安全資訊,詳如附件資料,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