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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優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之藥品「偉炎腸溶微粒膠囊50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43328號)」(批號J862、A911、AJ67、B424、B663、BK01、C127)因含量測定不符規定,為確保藥品優良品質,以保障用藥安全,而執行擴大回收範圍一案,請 貴機構依說明段辦理,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23122337號
 
   

 

 

 

主旨:有關優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之藥品「偉炎腸溶微粒膠囊50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43328號)」(批號J862、A911、AJ67、B424、B663、BK01、C127)因含量測定不符規定,為確保藥品優良品質,以保障用藥安全,而執行擴大回收範圍一案,請 貴機構依說明段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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