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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藥不當害癌男亡,醫被訴

發表於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記者:黃哲民
   日期:101年11月26日
 
   

 

 

 

【案例】
23歲鄭姓男子2008年右頸淋巴結腫大,檢查確認為第1期伯基特氏淋巴癌,同年9/16起接受署立雙和醫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蘇勇誠治療,同月22日起注射高劑量化學治療藥,並服易增腸胃道出血風險的藥物。期間鄭男曾血便,但醫師反而提高化療藥物劑量,並注射退燒針,致鄭男骨髓造血幹細胞受抑制,血小板數量異常降低,隔月18日引發敗血性休克不治。

 

【偵查】
板橋地檢署兩度委託醫審會鑑定,都指醫師疏忽鄭男化療前糞便潛血檢查,已顯示腸胃道出血風險,鄭男反映血便症狀時,又未依醫療常規暫停療程,重新評估身體狀況或安排其他醫師會診,反加重藥物劑量或給予不適當藥物,致鄭男短短1個月病逝,存活時間遠低於同類癌患,因此將蘇男起訴。

 

【如何防治淋巴癌】
˙出現發燒、淋巴腫、發癢、盜汗、咳嗽以及暴瘦等6大症狀之一,即須警覺。
˙發現脖子、腋下、鼠蹊部位出現無痛且大於2公分腫塊,速就醫。
˙透過化療與標靶藥物等治療,超過3成患者可治癒,可至淋巴癌網站(www.08i.org.tw)了解衛教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