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明年上路,衛生署今天發布醫療辦法的修正案,對於有特殊情形的慢性病患,即日起經健保局認定,只要提供切結文件,可以委託他人向醫師陳述病情,代領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用藥。另外,民眾未帶健保卡就醫,明年起補卡期限由7日延長為10日。
今年5月底本報獨家報導肌肉萎縮症患者陳俊翰將赴美留學,擔心人在異鄉,不方便多次搭機返台,導致慢性病用藥領藥中斷,影響病情,寫信給總統馬英九,希望政府給予協助。衛生署今天有了正式回應,發布醫療辦法的修正案,提升慢性病患的領藥便利性。
健保局醫管組科長王淑華表示,對於長期服藥、無法親自就醫的慢性病人,除了原先的經診治醫師認定行動不便、或遠洋出海船員外,再放寬條件,新增向健保局專案申請,經健保局認定的特殊情形,只要提供切結文件,就可以委託他人向醫師陳述病情,開給相同藥物,患者不必親自到場。
同時慢性連續處方箋一般是一次領一個月的用藥,對於一般民眾,在上次藥物用完前7日可以領藥,將放寬為前10天即可領取下一次用藥,如果有預定出國、遠洋漁船船員、或罕病病患,可以提供切結文件後,一次領三個月的用藥量。王淑華說,跟慢性病相關的條文自今天起實施。
另外,民眾如果忘記攜帶健保卡就醫,需先自墊費用,但王淑華說,考量有些民眾遺失、毀損卡片,重新申辦健保卡的郵寄作業時間較長,因此到醫院的補卡期限則由現行七天延長為十天,且不含例假日,這部份則配合二代健保上路,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