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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商自製皮膚藥,違反藥事法被判刑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曹敏吉
   日期:101年09月05日
 
   

 

 

 

高雄市一家藥局自製未經衛生單位核准製造的皮膚藥膏,去年2月被南部海巡局查獲,高雄地方法院依違反藥事法,將這家藥局的施姓負責人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並應向公庫支付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