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在3年前開始服用抗病毒藥物「貝樂克」治療B型肝炎,用藥兩年半後,終於達到停藥標準。醫師評估後,讓我停藥,心理壓力頓時減輕了不少。但最近再回門診追蹤的時候,發現我的B肝病毒量又高了起來,且GOT、GPT已經升高到70多。
醫師告訴我,我的B型肝炎復發了,建議我要重新再用藥治療。怎麼B型肝炎復發,可是我卻一點不舒服的症狀都沒有呢?我才停藥半年,B型肝炎就復發,是因為我太早停藥嗎?如果再次用藥,需要轉換成其它的藥物嗎?
A:B肝患者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何時可以停藥?著實不是很好拿捏。以治療前e抗原陽性的患者來說,當用藥至e抗原消失且產生e抗體,GPT恢復正常、B肝病毒也測不到,若此情況能持續半年以上,才能考慮停藥。
至於原本就是e抗原陰性的患者,停藥的時間點更難取捨,只能參考GPT與B肝病毒的量而定,當用藥到GPT恢復正常、B肝病毒也測不到,如這樣狀態能維持一年以上,才能評估可否停藥,但理論上是需長期用藥的。
在停藥之後,原本測不到的B肝病毒又高起來,已經恢復正常的GPT又開始異常偏高,此情況就是所謂的B型肝炎復發。停藥後B型肝炎病毒何時會再復發,其實很難預測。
即使B型肝炎復發,通常患者本身是感覺不到的,不會有特殊不舒服的症狀,依然能夠照常生活作息。唯有抽血檢查才能知道GPT與B肝病毒數的變化,除非是肝指數衝得很高,患者才可能會出現疲倦、胃口變差等症狀。
B肝停藥之後又復發的患者,如果要再次用藥,不一定需要轉換藥物,還是可以用原本的藥物繼續治療。因為復發與抗藥性的情況不同,復發並不是B肝病毒發生突變,對原本的藥物產生抗藥性,而是原本被壓制的B肝病毒又再度活躍了起來,因此,用原來的藥物繼續治療,還是有其治療效果的。(作者為台大醫學院內科教授、財團法人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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