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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減肥藥含禁用成份 違反藥事法送警辦

發表於
   資料來源: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記者:張益勤
   日期:100年05月19日
 
   

 

 

 

臺北市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網路賣家販售私自輸入的減肥藥,檢驗後發現,除一般西藥成分,產品也含有衛生署公告禁用成分「sibutramine(西布曲明)」,衛生局依違反藥事法,移請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中。

衛生局表示,「Sibutramine(西布曲明)」是著名的減肥藥「諾美婷」的主要成分,用於治療體重過重,副作用包括血壓上升及心跳加速等,99年被行政院衛生署列為禁用成分。依據藥事法規定,藥品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呼籲網路賣家,切勿於網路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以免誤觸法令。民眾有疾病問題也應該尋求合格專業的醫師,避免來路不明的產品,犧牲健康也求償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