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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藥過敏 住院2個月

發表於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
   記者:蘇金鳳
   日期:100年05月11日
 
   

 

 

 

民眾吃藥要小心,最好先了解自己是否有藥物過敏,以免危及生命。

47歲的陳小姐因罹患分裂情感性疾病,醫師開立 Carbamazepine(中文成份名譯為「卡巴氮平」或稱「卡巴馬平」、「卡馬西平」)的藥診治,但在服用7天後,陳小姐發現手臂出現些許紅疹且有搔癢的症狀,起初不以為意,12天後因高燒到41℃,且全身起皮疹及水泡、口腔黏膜潰瘍、全身水腫,急忙至署立台中醫院急診求助,診斷是藥物過敏引發史蒂芬強生症候群,整整住院2個月才康復。

台中醫院藥劑科總藥師侯芳敏表示,很多民眾都不知道自己有藥物過敏,往往是吃了藥之後,身體發生不良反應,才知道自己過敏,而陳小姐有了過敏反應遲未就醫,才產生如此嚴重的情形。

院方除在陳小姐的病人紙本、電子病歷上註記,以免再發生危險之外,還協助陳小姐申請藥害救濟。

侯芳敏表示,雖然藥物是用來治療疾病,但也會因個人體質關係而產生過敏。

陳小姐無任何遺傳性疾病或慢性病,在飲食及藥物也未曾過敏,卻在服用Carbamazepine後嚴重過敏,到台中醫院掛急診,經整型外科及感染科醫師聯合診治,在加護病房住了1個月後,才轉到一般病房,整整2個月才出院。

侯芳敏建議,民眾若吃藥時發生皮膚疹,噁心、嘔吐、頭暈、拉肚子等不良反應時,請立即停藥,並且打電話或回醫院詢問醫師,不要一直吃下去。

侯芳敏表示,所謂史蒂芬強生症候群就是由藥物引起,導致皮膚廣泛性脫落、壞死及黏膜糜爛等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