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病人用藥教育 - 便秘(上)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 第1717期
   記者:三軍總醫院臨床藥學部 宋立文 藥師
   日期:
 
   

 

 

 

前言

排便原本是正常的生理機能之一,當食物經消化、吸收,最後轉變成糞便,經由肛門排出體外。由於飲食精緻化,生活作息不規律,加上繁忙、緊張與壓力等因素,造就便秘的發生率更見平常。

嚴格來說,便秘不能說是一種疾病,它只是一種症狀,會依個人感受而有不同,多數患者認為排便費力即為便秘,另外也有認為排出硬球狀大便或想排便時卻排不出 來或是排便頻次變少時就是便秘。然而依醫師臨床診斷觀點而言,若患者未服用瀉劑,並在過去一年當中的任三個月期間至少符合下列兩項症狀者(即羅馬標準), 即為便秘:

1、每周排便次數少於3次。
2、排硬便的次數超過總次數的25%。
3、排便不淨感的次數超過總次數的25%。
4、過度用力排便的次數超過總次數的25%。
5、需要以手指刺激以輔助排便。

 

引起便秘原因

一般造成便秘的因素很多,可能是生活習慣改變,例如假期或長途旅遊,亦或是懷孕或更年期導致荷爾蒙產生變化等,造成結腸(大腸)肌肉無法有規律地正常運作,以致糞便未能如常排出體外,進而造成便秘,其他可能原因引起便秘原因區分如下:
(1) 器質性:憩室炎、腫瘤、肛門附近發炎、神經系統疾病、內分泌疾病、直腸肛門疾病、代謝失調、巨結腸症等。
(2) 功能性:結腸通過的時間過長、排便障礙、水分攝取量不足、低纖飲食、腸道無法蠕動等。
(3) 藥物引起:鴉片類止痛藥、抗生素、抗膽鹼藥物(阿托品)、降血壓藥物(鈣離子通道阻斷劑)、抗痙攣藥、抗抑鬱劑、帕金森症治療藥物、利尿劑、抗精神分裂病 藥物、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物、化療藥物(長春花生物鹼類藥物)、抗組織胺劑、制酸劑或礦物質類藥物中所含的鈣、鋁、鐵等都可能造成便秘。

便秘的治療

共有三個主要目標:
(1) 解除便秘問題,重建正常腸道功能。
(2) 建立適當飲食及運動習慣,避免便秘復發。
(3) 使用安全有效的瀉劑,避免濫用。

採用分級與循序漸進之對症處理原則,第一步從調整生活與飲食習慣開始,第二步儘可能停用會導致便秘的藥物,第三步可選用大便成形劑(bulk forming agents)、或是滲透性緩瀉劑(osmotic laxatives),如果這些都無效,則第四步可選擇刺激性瀉劑(stimulant laxatives)、灌腸劑(enemas)、或是腸胃蠕動促進劑(prokinetics)等,分述如下:
(1) 大便成形劑:大部分是由植物製取,或是人工合成,為消化道不吸收的纖維質,代表藥物有methylcellulose、polycarbophil、 psyllium等。如果增加膳食纖維的攝取量依然無法改善便秘時,才選用大便成形劑,因為此類藥品會留滯水份,增加糞便重量,並刺激腸道蠕動,雖容易出 現腹脹情形,然長期服用安全性佳,服用期間需提醒補充足量水份的重要性。
(2) 滲透性緩瀉劑: 代表藥物有lactulose、sorbitol、甘油栓劑等,它們是透過滲透壓的原理將水份滯留在腸道內,改變糞便中的含水量以利排便,同樣需補充足量水份。
(3) 刺激性瀉劑:代表藥物有bisacodyl、phenolphthalein、cascara sagrada、 sennosides、casanthrol、castor oil、docusate。此類瀉劑藉由直接刺激腸道組織的神經,增加腸推進力而促進排便。口服給藥,作用時間約需8至12小時,直腸給藥較快,15至 60分鐘後即有作用。(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