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Admin 在 2011, 四月 12 - 15:54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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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發文日期:100年03月30日 |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0003758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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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有關「中一“明仁“薄荷棒(衛署成製字第008031號)」產品非屬行政院衛生署登記有案之相關廠商製售,涉屬不法一事,為維護國民之健康與用藥安全,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前述違規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0年03月22日FDA消字第1000013110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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