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99年07月16日FDA藥字第0991409498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澳門政府衛生局例行抽驗市售藥品,發現台灣製造旨揭產品之溶離度不符規格並公告回收,爰此,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要求廠商全面清查回收該批號藥品,為維護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惠請公會轉知所屬會員立即下架旨揭產品並配合廠商回收。
◎會員優惠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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