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衛生部近日發布藥品安全資訊, 女性避孕之 子宮內投藥系統 Mirena (藥品成分為 levonorgestrel ), 可能引起 罕見但嚴重的子宮穿孔 之不良反應。 根據藥廠提供之該藥品上市後安全資料分析,使用 Mirena 避孕之女性中, 有極少數個案曾發生 子宮穿孔之不良反應 。加拿大衛生部提醒醫療人員為女性病人處方 子宮內投藥系統 Mirena 時,宜特別小心下列事項 :( 1 )醫療人員需有熟練的技術,安全在女性體內裝置 Mirena ;( 2 )當已裝置 Mirena 的 女性 有疼痛的抱怨時,應進行超音波或 X 光檢查;( 3 ) 女性體內裝置 Mirena 後,至少應追縱 4 至 12 週,並告知病患裝置 Mirena 後,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症狀(例如肚子痛等)。
經查,衛生署 核准 子宮內投藥系統 Mirena 藥品(藥品成分: levonorgestrel , 藥品許可證: 衛署藥輸字第 022501 號 )之適應症為 「 避孕、月經經血過多、預防雌激素補充治療引起的子宮內膜增生 」, 所核准說明書之「特殊警語與注意事項」中已刊載「有極少案子可能發生子宮體和子宮頸被子宮內避孕器刺傷或穿孔的報告...」。另查,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 資料,尚無疑似因使用該子宮內避孕系統而導致子宮穿孔之不良反應案例, 食品藥物管理局 提醒醫師為病人裝置該 子宮內投藥系統 時應妥善處理並告知病人 裝置 Mirena 後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同時告知病患如裝置後後,出現肚子痛時應立即回診主治醫師,進一步詳確診斷處理。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 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 ,網站: http://adr.doh.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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