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FDA近期發布抗凝血藥品 clopidogrel之用藥資訊,要求抗凝血藥品 clopidogrel之仿單,應以加框警語( Boxed Warning),說明該藥品使用於肝臟酵素 CYP2C19代謝活性較低之病患,其藥品療效會降低,並建議醫療人員考慮使用其他抗凝血藥品或調整劑量。
經查,衛生署核准含有 clopidogrel成分製劑之藥品許可證有 15 張,所核准之適應症為「降低近期發生中風、心肌梗塞或周邊動脈血管疾病的粥狀動脈硬化病人之粥狀動脈栓塞事件 (如 :心肌梗塞、中風或其他因血管病變引起的死亡 )的發生。與 ASPIRIN併用降低非 ST段上升之急性冠心症 (不穩定性心絞痛和非 Q波型心肌梗塞 )病人(包括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性治療後放置支架的患者)之粥狀動脈栓塞事件。與 ASPIRIN併用可用於以內科治療的 ST段上升之急性心肌梗塞病人。」。衛生署曾於 98年 11月 19日發布新聞稿提醒醫療人員「氫離子幫浦抑制劑」( Proton pump inhibitors, PPIs)不宜與抗凝血藥品 Clopidogrel合併使用,並發布公告要求所有含有 Clopidogrel成分藥品仿單都必須加刊「病人併用 clopidogrel與氫離子幫浦抑制劑( Proton pump inhibitors, PPIs) 可能會增加心血管血栓與心血管疾病再發風險。因此,除非必要否則應避免合併使用該二類藥品。倘若臨床醫療需併用該二種藥品時,亦應經臨床醫師審慎評估病人 之風險效益。」。
關於 Clopidogrel使用於肝臟酵素 CYP2C19代謝活性較低者之風險,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將函請各相關醫藥學團體,提醒醫師為病人處方含 Clopidogrel成分之藥品時,應謹慎評估病患肝臟酵素 CYP2C19代謝活性。同時,儘速蒐集國、內外相關安全資訊,評估是否加註警語。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 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網站: http://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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