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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本署台北業務組接獲反映,民眾補卡領藥時,因藥局未正確上傳健保卡資料,造成「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顯示重複調劑紀錄,爰重申有關藥局健保卡補卡就醫資料上傳及醫療費用申報資料之日期正確填列方式,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會員。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15日
   發文字號:
 
 

 

  主旨:本署台北業務組接獲反映,民眾補卡領藥時,因藥局未正確上傳健保卡資料,造成「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顯示重複調劑紀錄,爰重申有關藥局健保卡補卡就醫資料上傳及醫療費用申報資料之日期正確填列方式,詳如說明,請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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