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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欣佐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欣佐榮醫療平面口罩(未滅菌)」醫療器材回收一案,更正本案屬第三級回收,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30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31454707號
 
 

 

  主旨:有關欣佐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欣佐榮醫療平面口罩(未滅菌)」醫療器材回收一案,更正本案屬第三級回收,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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