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公告『抑鬱膜衣錠 20 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54860號)及釋心憂膜衣錠 10 毫克(衛署藥輸字第025369號)』藥品之製造及輸入業者,應自本公告日起六個月內收回市售品(含依已撤銷之本部113年1月4日衛授食字1129079183號公告辦理回收驗章者),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並應予配合相關回收作業。」業經本部於113年4月30日以衛授食字第1131400140A號公告發布,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由 NTPA006 在 2024, 五月 8 - 15:24 發表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30日 | ||||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400152C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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