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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本院接受各醫療院所薦送具「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訓練資格之受訓人員至本院代訓,依說明段辦理,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各職類教學承辦人員,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花蓮慈濟醫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9日
   發文字號:慈醫文字第1130000421號
 
 

 

  主旨:本院接受各醫療院所薦送具「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訓練資格之受訓人員至本院代訓,依說明段辦理,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各職類教學承辦人員,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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