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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公告「11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行區域,如附件,並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健保審字第1120125106號
 
 

 

  主旨:公告「11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行區域,如附件,並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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