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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原「醫療器材優良安全監視規範」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13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607042號公告修正,名稱並修正為「醫療器材上市後監督規範」,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知悉,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9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21831245號
 
 

 

  主旨:有關原「醫療器材優良安全監視規範」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13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607042號公告修正,名稱並修正為「醫療器材上市後監督規範」,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知悉,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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