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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為維護病患與醫事人員之健康及安全,本署將重新實施禁止製造及輸入含粉醫用手套政策,請貴醫療院所/藥局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25日
   發文字號:FDA器字第1121605086A號
 
 

 

  主旨:為維護病患與醫事人員之健康及安全,本署將重新實施禁止製造及輸入含粉醫用手套政策,請貴醫療院所/藥局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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