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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永大明"高壓蒸氣滅菌鍋」(衛署醫器製字第004059 號)」(購買(製造)日期:95年)、「大正和角型高壓滅菌鍋 (衛署醫器製字第003629號)」(批號:I0042、製造日期: 110. 06、型號:AP1)產品,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6條規 定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儘速配 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5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21264037號
 
 

 

  主旨:有關「"永大明"高壓蒸氣滅菌鍋」(衛署醫器製字第004059 號)」(購買(製造)日期:95年)、「大正和角型高壓滅菌鍋 (衛署醫器製字第003629號)」(批號:I0042、製造日期: 110. 06、型號:AP1)產品,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6條規 定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儘速配 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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