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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港香蘭藥廠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港香蘭”港香蘭頭痛熱飲散(川芎茶調散)(衛署成製字第004602號)(批號 D1123B、 K1422D)」等8項產品,涉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一 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21106728號
 
 

 

  主旨:有關港香蘭藥廠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港香蘭”港香蘭頭痛熱飲散(川芎茶調散)(衛署成製字第004602號)(批號 D1123B、 K1422D)」等8項產品,涉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一 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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