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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貴公司主動回收藥品「"鴻汶"欣樂膠囊30毫克 (衛部藥製字第059274號)」及「"鴻汶"欣樂膠囊60毫克 (衛部藥製字第058356號)」(批號詳見說明段)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FDA藥字第1121405137號
 
 

 

  主旨:有關貴公司主動回收藥品「"鴻汶"欣樂膠囊30毫克 (衛部藥製字第059274號)」及「"鴻汶"欣樂膠囊60毫克 (衛部藥製字第058356號)」(批號詳見說明段)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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