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因應COVID-19防疫新制實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自本(112)年3月20日起調整「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3月21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疾字第1120506314號
 
 

 

  主旨:因應COVID-19防疫新制實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自本(112)年3月20日起調整「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