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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中醫門診總額照護機構中醫醫療照護方案」(附件)。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健保審字第1110122970號
 
   
 

 

  主旨: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中醫門診總額照護機構中醫醫療照護方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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