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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為使具重症風險因子且有使用Paxlovid口服抗病毒藥物需求之輕中度COVID-19確診病人及時獲得治療,各級醫院與基層診所醫師均可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處方箋,其中居家照護之確定病例不限定由衛生局派案之個案管理團隊開藥,請轉知及督導所轄院所配合辦理,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5月12日
   發文字號:肺中指字第1113800220號
 
   
 

 

  主旨:為使具重症風險因子且有使用Paxlovid口服抗病毒藥物需求之輕中度COVID-19確診病人及時獲得治療,各級醫院與基層診所醫師均可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處方箋,其中居家照護之確定病例不限定由衛生局派案之個案管理團隊開藥,請轉知及督導所轄院所配合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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