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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檢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9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123號函(附件1)暨本署代辦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申報及核付作業規定(附件2),請轉知轄區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配合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5月05日
   發文字號:健保醫字第1110660928號
 
   
 

 

  主旨:檢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9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123號函(附件1)暨本署代辦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申報及核付作業規定(附件2),請轉知轄區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配合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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