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9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123號函(附件1)暨本署代辦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申報及核付作業規定(附件2),請轉知轄區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配合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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