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本局訂於5月18日辦理「111年度新北市戒菸衛教換證繼續教 育實體課程」,惠請轉知所屬人員踴躍報名參訓,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4月19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健字第1110721044號
 
   
 

 

  主旨:本局訂於5月18日辦理「111年度新北市戒菸衛教換證繼續教 育實體課程」,惠請轉知所屬人員踴躍報名參訓,請查照。
報名網址:https://quitsmoking.hpa.gov.tw/Web/Event.aspx
報名資格:(新北市就業或設藉新北市優先錄取)
(一)持有「戒菸衛教高階訓練合格證書」者及有換證需求之學員優先錄取。
(二)於新北市及臺北市就業或設藉新北市及臺北市優先。
(三)不符資格者請物報名。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