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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本會將於111年4月11日(南區)及4月12日(北區)舉辦藥品GDP業者說明會,詳見說明段及附件,敬請貴單位協助公告並轉知轄內藥商或所屬會員踴躍報名。

發表於
   發文機關: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學名藥協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3月04日
   發文字號:中華藥協字第1110030022號
 
   
 

 

  主旨:本會將於111年4月11日(南區)及4月12日(北區)舉辦藥品GDP業者說明會,詳見說明段及附件,敬請貴單位協助公告並轉知轄內藥商或所屬會員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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