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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衛生福利部於110年6月25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6015號公告訂定「得以自動販賣機販售之醫療器材種類及其販售之應遵循事項」,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詳如說明段, 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7月02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01206924號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於110年6月25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6015號公告訂定「得以自動販賣機販售之醫療器材種類及其販售之應遵循事項」,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詳如說明段, 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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