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轉知全聯會訊息】06/07:有關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會合協助與臺灣菸酒公司訂購之二梯次防疫酒精,依財政部賦稅署說明,依每瓶售後所賺取之四元差額為執行業務所得,依規定課稅。

   消息來源: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日期:110年06月07日
 
   

 

 

 

敬愛的會員,您好!

有關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會合協助與臺灣菸酒公司訂購之二梯次防疫酒精,依財政部賦稅署說明,依每瓶售後所賺取之四元差額為執行業務所得,依規定課稅。

本會將依二梯次之酒精購買名單造冊回覆予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新北市藥師公會  敬上

 

 

相關檔案: